今天看到李眉蓁逕自宣布放棄她的碩士文憑,難道她真的連文憑是由學校認定而非她説了算?而他的發言人竟然還能替他圓場說,因為她寫論文的時候只有30歲。
這是我看過政壇上最荒謬的一齣醜聞和鬧劇。李眉蓁抄襲論文,不當取得學歷、公然欺騙選票,已經是證據俱全牽涉到刑責的事實,是她自己寫的論文還是花錢請人代打,都還是疑雲重重,但從事發至今她都不敢面對且誠意道歉,還逞強的希望不了了之。
她還強調自己是新人,已經連任三屆的市議員也算是新人嗎? 何況進了廚房就不要怕熱,當時被提名的時候一副當仁不讓的自信,如今出糗了,哭爹哭娘偏偏就是哭不出一句,我真的錯了。
至於30歲寫論文有瑕疵,也可以賴給年輕不懂事?難道是刻意要氣死那些在28歲前就合法能拿到博士學位的人嗎?
即使現在宣布退選也已難平眾怒了,何況只是放棄學位。居然最大在野黨KMT卻選擇一片沈默,不然就是繼續在媒體上胡言亂語,難道清高的學術界終因政黨和意識形態而一併淪陷失格了嗎?而且不用追究?
雖說法律是道德的最後防線,但公眾人物終究有指標性的意義。選舉應是良性的競爭,至於當選或落選攸關個人的運氣,只是若任憑世風日下,則是台灣人集體的悲哀。